曝光!12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被罚

曝光!12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被罚
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衡阳日报讯(刘振元   通讯员  刘慧云)近日,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进楼入户”及“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对12起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罚,并进行集中曝光。

这12起违规行为分别是:衡阳市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龙锦山庄小区,第7栋居民住宅区内违法停放8辆电动车,该物业公司未及时劝阻、制止或者报告,消防部门依法对该物业公司给予警告并处2800元行政处罚;石鼓区华源支路19号奥园小区业主李某某,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小区9栋负一层西面安全出口处;衡南县云集街道旺华路的中央名城小区入户大厅及疏散通道上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雁峰区湘江翰林小区1栋A座安全出口处,居民周某为图方便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衡东慕思养生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刘某,私自连接电线在安全出口处违规为电动车充电;湘潭市城发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管理的盛世华府小区内,居民谭某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小区7栋2单元首层门厅内;衡阳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联胜雅苑小区,一居民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小区2栋门厅处;耒阳市水东江街道振兴北路华毅半岛的消防车通道上,车主郭某某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平村7栋2单元,居民刘某在一楼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违规充电;祁东县香竹小区一业主邹某,将无牌电瓶车违规停放在1楼疏散通道内飞线充电;衡山县万象恒基开云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万象开云府小区第2栋,住户在首层门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该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劝阻、制止或者报告;常宁市北一环翡翠城小区,居民龙某某为图方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地下车库疏散通道上……消防部门依法依规对上述违规物业公司或个人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岁末年初,天气干燥,火灾易发多发。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严禁私自改装、在非规定区域停放和充电,不要“进楼入户”,严防火灾事故。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排查行动,违法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一经查处,将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