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酒,今早的愁!

昨晚的酒,今早的愁!
雁峰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驾”违法行为

衡阳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戴乐)有些驾驶人认为夜间喝酒后倒头睡上一觉,第二天早上睡醒了就是酒醒了,自然可以开车了。真实情况是不一定!近日,雁峰交警就查获了一起“隔夜酒驾”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后悔不迭。

2月13日早上,雁峰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辅警在解放大道与蒸湘南路交叉口早高峰执勤时,发现原本井然有序的路口突然出现了拥堵,后方车辆不断鸣笛催促。民警立即上前疏导交通,却发现一辆白色小车与前车间隔过远,且驾驶人看到民警后神情慌张,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当车窗降下,浓重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调查,驾驶人前一天晚上吃饭时喝了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结果没想到因“隔夜酒”被交警查获。民警依法对该名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