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通讯员 尹俊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5〕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
笔者自市司法局获悉,《实施方案》印发以后,我市迅速行动,已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今年,我市被省政府定为全省唯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试点地级市,相关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将聚焦涉企行政检查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为企业减负,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实施方案》是国务院办公厅《意见》下发后率先印发的配套性文件,对标对表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结合湖南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以解决行政检查中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实行“无计划不检查”的日常行政检查制度,严格控制检查频次。依托“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严格实行平台之外无检查制度,细化行政检查追责问责情形,严格责任追究,多数任务措施明确了具体完成时限,确保国务院文件各项要求在湖南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