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公安全流程管控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人民公安报》头版推介
衡阳公安全流程管控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市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4个。                  ■通讯员 谭婷 摄


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廖忱)近年来,市公安局坚持把法治公安建设置于突出位置,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5月29日,《人民公安报》头版以“衡阳全流程管控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题,推介了衡阳公安的经验做法。

市公安局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平台,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借力科技,实现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全环节监管。截至目前,全市按照“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原则,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4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室185个。同时,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应进尽进、能进则进”要求,建立执法办案系统日常巡查机制,突出抓好案件一律进系统、犯罪嫌疑人一律进场所、规定案件一律进中心、法律文书一律电子化等工作。“以前人不到案急、人到了案也急,办案民警不仅要四处奔波,还要掐着点干活。现在犯罪嫌疑人进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4小时有人看守,安全检查、信息采集、体检都有人管,案件审核也不用等,办案效率更高了。”蒸湘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刘瑞昆说。

市公安局把规范执法活动、明确执法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纳入执法活动各环节,将执法责任细化为接报警、刑事行政立案、侦查取证、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涉案财物处置等关键环节“责任清单”。2024年以来,共有4213起案件接受“全身体检”,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同时,市公安局从强化执法源头管控入手,将法制员的办公桌“搬进”基层所队和大要案件专案组,开展联动作战,实行贴近式指导、零距离监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杨烽表示:“法制员守的是执法质量‘第一道闸门’,只有严格审核每一份笔录、每一个证据,才能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有案不立、超期立案、执法不作为、涉案财物久扣不处等执法突出问题,衡阳公安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和执法办案系统等开展执法问题智能化排查,重点对接处警、行政案件、刑事案件3类24项共6133起风险预警案件进行整改,共计整改案件5961起,整改率达97.2%。“通过一年来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很多基层单位实现了不规范执法零发生,办理的各类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王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