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希龙)9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公布11件典型案例。其中雁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抗战绝壁遗址五桂岭”案上榜。
2024年1月,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肖媛丽收到一份《关于优化修缮衡阳市图书馆内部车道东侧沿线环境的建议》。人大代表邵亮铭在建议中指出,市图书馆内部车道东侧沿线200米内有衡阳抗战绝壁遗址——五桂岭绝壁遗址,但未得到妥善保护。
经调取相关档案、查阅历史资料,检察官发现,五桂岭是全市仅存的唯一具有完整外壕的“方先觉壁”遗址。2015年,该遗址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现场勘查、取证中,检察官看到,遗址原貌完全被树木和杂草掩盖。现场不仅缺少实地标志,且文物保护标识碑为市级,与其实际保护级别不符。同时,标识碑上二维码所导向的公众号已经停运。
“遗址的西北面紧邻回雁峰景区正在提质改造的平沙落雁广场,东面紧邻第三届湖南旅发大会文旅项目之一——‘雁城之星’亲子乐园项目。若按照原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将在遗址建控地带进行,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案件办理讨论会上,肖媛丽表示。
检察官与“雁城之星”项目负责人多次磋商,联合文物保护、旅发大会筹建等多个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经反复论证,调整了原设计方案,避开了原本插入到遗址建控地带的相关设计,且通过重新设计、调整,确保“雁城之星”整体视觉效果不受影响。
2024年4月26日,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职,做好遗址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持续跟踪监督周边相关项目建设,确保遗址得到妥善保护。
如今,五桂岭抗战绝壁遗址修缮一新,省级文物标识碑赫然醒目,与雁城新景交相辉映。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介绍,今年4月,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向各省征集“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案例,从各地推荐的80余件案例中精选了11件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