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体育场及周边“禁飞”

衡阳公安发布通告,杜绝“湘超”比赛期间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
未经批准,体育场及周边“禁飞”

衡阳日报讯(王丹)9月13日,“湘超”衡阳队主场首场比赛将在衡阳市体育中心举行。为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市公安局于9月10日发布通告,明确所有飞行应当预先向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通告,当日16时30分至22时整,体育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划定为大型活动核心区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闯入该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实施干扰、截控和摧毁等安全防范措施。

“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许愿灯及其他空飘物。

对违规在禁飞区域内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航空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赛事期间空中安全。飞行申请及违规飞行举报电话:18692027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