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衡阳县委办公室蒸办通[2014]10号、蒸办[2015]9号文件精神及机构改革相关规定,经2025年9月10日衡阳县曲兰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王红同志(男,1978年8月12日出生,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公室职工)做出以下处理:要求王红同志于公告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即2025年10月2日之前)与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734-0701002)返回衡阳县曲兰镇人民政府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予以辞退(解聘),注销编制,终止与本单位劳动人事关系。
特此公告。
衡阳县曲兰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