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0408执恢733号
申请执行人刘山林、刘权兴与被执行人衡阳市今朝百货有限公司、衡阳市今朝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25)湘0408执恢733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公告查封被执行人衡阳市今朝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有坐落于高新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的加建部分1—4楼在房屋分层分房平面图中体现的109户(面积371.35平方米)、110户(面积38.95平方米)、202户(面积403.24 平方米)、203户(面积66.23平方米)、302户(面积403.24平方米)、303户(面积66.23平方米)、403户(面积1858.80平方米)房屋,查封期限叁年。在上述查封期限内,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