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1.雁峰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在雁峰区财政事务中心领取的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25份,票据号为湘财通字(2019)№09713976至湘财通字(2019) №09714000。

2.祁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9月28日发给归阳教会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1430426MCU622588G。

3.衡阳县教育局开给衡阳市第二中学的湖南省公益事业捐赠收据原件,票据号为湘财通字(2020)№00168903。

4.中国人民银行衡山县支行发给南岳区交通运输局的开户许可证正本,核准号为J5540005820402。

5.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给衡南县鑫源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1日),编号为湘DB73411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