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野生动物!

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野生动物!
犯罪嫌疑人被衡山森林公安刑事拘留

衡阳日报讯(通讯员  谭宗阳)近日,在市森林公安局指导下,衡山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旷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14日凌晨,衡山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衡山县城某处有人在贩卖活体野生动物。森林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旷某抓获,查获20只活体野生斑鸠。

经侦查查明,嫌疑人旷某自2024年8月起在山林中非法铺设捕鸟网和地笼,捕猎野生蛇类和鸟类,并从外省上线处收购野生动物存放于家中冰柜,通过现金交易等方式进行售卖,非法获利共计4万余元。

民警在旷某家中查获了一批活体蛇类及冰冻的鸟类、蛇类。其中有活体大王蛇、乌梢蛇等蛇类21公斤,死体蛇类25条,野生斑鸠78只,国家保护动物鹰类2只,戴胜鸟1只,野生白头鹎鸟1只,经鉴定,涉案总价值达53000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