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 (通讯员 杨博林 赵玺)10月23日,由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贪污、洗钱案,在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会昌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坚担任审判长。相关部门组织2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翔实的证据展示、严谨的逻辑推理,系统呈现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案件基本情况,对被告人进行了指控。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立足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对被告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展开深度剖析,明确指出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并结合案情,积极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深刻揭示被告人犯罪成因及根源,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常宁检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