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通讯员 王勤 黄靓)“岣嵝乡环洞村光伏电站并入大电网发电后,短短5个多月,村集体经济增收3万多元。”11月26日,提及光伏电站带来的好处,衡阳县岣嵝乡环洞村党总支书记粟余粮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今年以来,衡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每笔开支都“晒在阳光下”全力护航乡村振兴资金精准滴灌、惠及于民。
去年10月,环洞村从县里争取一笔产业帮扶资金,计划用于建设光伏电站。由于多种因素,这个项目一度停滞不前。今年3月,衡阳县联合监督检查组发现问题后,督促村“两委”限期整改。村里决定,整合乡村振兴产业资金,利用村部屋顶及前坪空地,架设太阳能光伏板168块,建设村级光伏电站,5月下旬并网发电。
衡阳县聚焦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等3类整治重点,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产业帮扶资金等为“切口”,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工程验收等环节“全链条”监督,让每一分惠民惠农资金都装进群众口袋。衡阳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全面梳理近年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县联合监督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机制,实行“挂账销号”管理。截至11月中旬,共发现问题52个,完成整改49个。移送问题线索29条,立案查处29人、留置3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