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协商决定:因工作岗位异动、到龄退休等原因,接受刘达祥、伍松、陈中平、张海超、张娅琳(女)、邹雄杰、罗湘衡、夏冰、彭朝军等9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请辞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增补王洪明、江莉(女)、宋罗清、杨启定、金慧慧(女)、黄 彪、彭益玲(女)等7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为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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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协商决定:因工作岗位异动、到龄退休等原因,接受刘达祥、伍松、陈中平、张海超、张娅琳(女)、邹雄杰、罗湘衡、夏冰、彭朝军等9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请辞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增补王洪明、江莉(女)、宋罗清、杨启定、金慧慧(女)、黄 彪、彭益玲(女)等7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为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