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 境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社交平台、朋友圈里“烟花爆竹送货上门”的广告频频出现,看似便捷的交易背后,却暗藏违法风险。多地警方及应急管理部门查处的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为大家敲响警钟。
2025年12月下旬,上海青浦警方查获一起微信群兜售烟花爆竹案件,嫌疑人汤某未取得售卖资质,涉案金额16万余元,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期,安徽淮南、浙江武义、山东寿光警方也先后查处多起朋友圈、微信群违规售卖烟花爆竹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除了非法售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同样存在极大安全隐患。1月4日,常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查处西岭镇六图村一居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现场查获烟花611件,该批烟花已被转移至专用仓库,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我国对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有着严格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经营(零售)许可证,禁止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从事相关经营、储存活动。
湖南雁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辉从法律层面给出警示,他表示,在朋友圈发布烟花爆竹广告的经销商,若未取得销售许可资质,其销售行为涉嫌非法经营。他进一步强调,转发此类无资质广告,本质上属于协助非法经营活动,转发者同样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尽管规定明确,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发现,部分商家和主播打着“玩具”“特产”的幌子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引导用户私下交易,声称全国各地可发货上门。
线上私下交易,不仅违法,还存在多重隐患。有网友付款后被拉黑遭遇经济损失,且网上交易的烟花爆竹多为“三无”产品,存储、运输过程中易引发自燃爆炸,未成年人还可能擅自燃放引发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私家车或无资质快递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属于无证运输违法行为,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也将被没收。此外,非法携带、邮寄烟花爆竹,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江辉表示,若广告标注合法线下实体店信息,属于正常经营宣传;若包含购买链接、承诺送货上门,绕开定点销售规定,则构成违法。他表示,线上买家无需担责,但权益无法保障,大量转发违规信息促成交易或引发损害的,需承担法律责任。他特别提醒,转发朋友圈烟花爆竹广告绝非“举手之劳”,市民应做到不转发、不参与,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针对互联网平台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新趋势,专家建议,网络平台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前端内容审核,通过动态词库精准识别拦截违规关键词及谐音、黑话;对违规账号采取限流、屏蔽、封号等阶梯式处罚,同时加强引流管控,拦截私域联系方式及私信交易引导内容,从源头遏制非法交易链条。
记者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务必通过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线下正规门店,切勿轻信社交平台、朋友圈的售卖信息;市人民政府已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市民需严格遵守本地禁放规定。如发现非法售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岁末年初的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