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通讯员 郑琳)近日,石鼓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批因劳动关系变更引发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在维护青年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了“劳资双安”,为优化就业法治环境提供了鲜活范例。
据悉,数名高校毕业生入职某公司后,遭遇公司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不公待遇。随后,公司单方面要求他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否则将停发工资甚至视为离职。为保住工作,这些青年劳动者无奈接受安排,但欠薪问题仍未解决。协商无果后,他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将案件诉至法院。
案件背后,是青年劳动者生存权益与企业发展现实的激烈碰撞。石鼓区人民法院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剖析双方诉求,采取“背对背”析法理、“面对面”解心结的调解策略。法官既肯定青年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法治意识,又引导他们理性看待权益实现;同时,明确指出企业以“转换”合同规避法定义务的违法性,并劝导企业坦诚沟通、积极担责。
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情绪逐渐缓和。企业负责人当庭致歉,承诺优先结清工资;劳动者也表示愿意在工资结清的基础上,就补偿数额做出合理让步。最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石鼓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中企业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在裁决中既坚决维护劳动者法定权益,又统筹考虑企业经营实际,通过调解实现劳资双赢。此案是该院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生动实践,不仅为初入社会的毕业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也为困境企业争取了缓解空间,为构建规范有序、良性互动的就业环境贡献了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