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境)近日,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扣交通强省建设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要求,从六大方面明确交通运输能源融合发展具体路径、阶段目标和保障举措,为二者深度融合划定“施工图”与“时间表”。
《意见》提出2027年、2035年两大阶段性目标。2027年湖南将初步形成绿色交通能源产业生态,交通行业终端能源消费电能占比力争达10%,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10万千瓦,新增新能源汽车占比超全国平均水平;2035年建成交通与能源全周期协同机制,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保有量主体,京广、沪昆、许广氢能示范走廊全线贯通。
在核心融合路径上,将强化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同,明确国高网LNG加注站每100公里建一对、国省干线充换电场站间隔不小于30公里等量化标准,推动交通枢纽场站预留光伏、储能建设条件,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同时推进全运输方式新能源装备替代,以“一湖四水”为重点开展内河船舶电动化示范,打造氢能重卡零碳货运走廊,构建LNG、氢能等绿色燃料“制储用”全链条体系。
产业融合方面,将推动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新技术应用,创新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围绕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等领域补链强链,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交通能源技术装备集群。
《意见》明确将成立交能融合发展专班工作组,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落实税收优惠、租金减免等政策,支持农村地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同时重点打造示范工程,推动形成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