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今年的全国两会,一项议程备受瞩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一部保障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的法律呼之欲出,旨在以法治固根本,用规划谋长远,确保现代化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坚持规划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
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中长期规划为大国发展锚定坐标、主轴和方向,是党和国家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的精准落子。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编制实施中长期规划,本身就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通过立法保障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是以强化顶层设计与战略引领,让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通过法定规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翻阅这部法律草案,字里行间无不体现深远的战略考量、蕴含深邃的战略思维。
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规划不偏离战略航向,始终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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