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发布2026年第1号林长令

衡阳市发布2026年第1号林长令
部署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许珂)近日,市委书记、市林长朱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刘中杰共同签发衡阳市2026年第1号林长令,就全市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坚决遏制违规防鸟、非法捕猎、交易、餐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规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营造爱鸟护鸟浓厚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和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将中央、省、市部署和工作要求传达至各乡镇(街道)、各村组(居委会)以及各生态护林员,坚持以最严的要求和最实的措施,扎实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各项工作,坚决打赢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攻坚战。

各县市区要强化保护宣传,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借助微信、抖音、视频号、公众号、电台、电视台、村村响等线上宣传平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线下宣传方式,特别是要迅速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进出口等人员流动密集处适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对法律法规,护鸟知识等开展正面宣传,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宣传,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要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的责任,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特别是压实乡林长、村林长、生态护林员、各保护地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要全方位开展巡查巡护和鸟网排查,(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