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通讯员 尹素琪 王玥)“后续治疗很顺利,民政的低保金每个月都按时到账,孩子的学习也没耽误。”近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对司法救助对象王女士进行回访,了解她的近况。这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场围绕重伤困难妇女展开的综合救助也同步铺开。
2025年4月29日晚,因家庭纠纷,王女士被其丈夫刘某某泼洒汽油混合物并点燃,致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构成重伤二级和多处伤残。市妇联在开展妇女维权工作中察觉到王女士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依据《加强司法救助案件中困难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衔接机制》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
珠晖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被害人王女士情况特殊。她原籍宁夏回族自治区,系生态移民,父母在老家务农,收入微薄。案发后,王女士不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更背负了13万余元的医疗债务,且后续抗感染治疗和多次植皮手术仍需高昂费用,家庭瞬间陷入绝境。
经全面审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女士因案致伤急需救治,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提升救助力度与效果,该院提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依法对刘某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的次日,6万元司法救助金便发放到王女士手中,解了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金发放后,检察机关的帮扶工作并未止步,而是协同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构建多元救助体系,协调组织重症、感染、烧伤等领域专家对王女士进行联合会诊,制定针对性治疗方案,跟进保障救治效果。同时,又协调妇联为王女士申报“出手吧姐姐温暖2025”关爱困境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发放省市区三级妇联组织慰问金12000元,并安排心理咨询师提供疏导。同时,联系王女士居住地乡政府,发动群众募捐,指导其家属通过合规网络筹款平台募集善款约6万元。此后,又协调市、区慈善总会提供人道主义救助款2万元。
考虑到王女士家庭日常生活保障,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又主动与区民政部门对接协调,将王女士及其未成年的儿子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月发放保障金并代缴医疗保险,解决基本生活与医疗参保问题。
案件办结后,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妇联多次进行回访,持续关注王女士的康复与生活状况。当了解到王女士因户籍仍在宁夏,可能影响在衡阳享受长期本地康复帮扶政策时,检察机关再次主动作为,协调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为其办理了户籍迁移手续,为其后续稳定享受帮扶政策扫清了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