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唐家巷131号(粤汉小学西侧)两栋平瓦房屋已被鉴定为危房。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司拟对上述房屋实施拆除。现告知房屋实际使用人及占有人:请于本公告刊登日起30日内,自行将房屋内所有物品腾空。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拆除单位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实际使(占)用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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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