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0日作出(2026)湘0408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衡阳市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泰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同时作出(2025)湘02破申1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南兴泰会计师事务所和湖南心民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福泰公司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内容

1.审计机构:完成债务人财务状况审计、债权债务核查等,出具审计报告;2.评估机构:对债务人全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二、报名条件

1.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审计机构需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评估机构需持相应资产评估资质证书);2.近3年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与本案无利害关系;3.有破产相关业务经验,能按期完成工作。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业绩证明(破产相关项目合同/报告复印件);3.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时间安排);4.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2.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邮寄至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万达路与石坳路交叉口大衡城邦2栋6楼,收件人林先生15873485720。

五、选聘程序

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确定中选机构→公示(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取消资格;2.选聘不收费,中选机构需承担本次及中选结果的公告费用;3.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衡阳市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