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公布4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市生态环境局公布4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衡阳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水质优良

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境)6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4月我市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今年4月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生态环境态势向好,地表水水质持续保持优级水平。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4月衡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与上月相比,优良天数比例提升6.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月均浓度分别下降26.1%、10.3%、12.5%、8.3%。与上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提升30.0个百分点,PM2.5、PM10、O3、SO2、NO₂月均浓度分别下降42.7%、46.2%、16.5%、11.1%、22.2%。

2026年1月至4月,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累计104天,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优良天数比例达86.7%,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提升20.0个百分点,PM2.5、PM10、O3、SO2、NO₂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6.1%、28.2%、22.3%、11.1%、13.6%。

地表水水质方面,4月,衡阳市按照“十五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监测,本次计划监测38个断面,实际完成全部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湘江干流衡阳段及白河、宜水、潭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水质均为优,栗江、淝江、龙荫港、涓水水质保持良好。参与考核的水质断面中,优良(I-Ⅲ类)比例达100%;湘江干流衡阳段10个断面、11条湘江支流28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优良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