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 (通讯员 李江文 李杨) 6月5日,世界环境日,湘江河畔清风徐来、水波荡漾。随着一个个鱼桶缓缓倾斜,104.5万尾鱼苗争先恐后跃入湘江。
这场规模不小的增殖放流,并非普通生态公益投放,而是一起替代性生态修复履约现场,以河湖新生弥补山林之伤。
2025年7月10日,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联合蒸湘区人民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开展专业生态评估,精准量化一起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及修复费用合计51.9万余元。
在充分释法说理、厘清生态权责的基础上,当事人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深远危害,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以等额生态治理方式代偿生态损失,选择通过科学增殖放流,优化水域生态、补齐生物链短板,弥补自然资源损失。6月5日下午,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联合组织开展修复履约活动,全程规范流程、严控标准,确保本次替代修复等价、合法、有效。
在多方共同见证下,检察官依次将鱼苗投放河中。看着一尾尾小鱼汇入碧波、游向深处,当事人深有感触:“任何对自然生灵的侵害,都会造成难以逆转的生态创伤,今后将始终敬畏法律、守护生态,自觉守护野生动植物的资源与自然环境。”
以水润山、以补代偿,一尾尾鱼苗承载的是生态修复的重量,彰显的是严守生态红线的司法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