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昱臻
6月的衡阳,暑气渐盛。蒸湘区某小区广场上,一场特殊的“调解会”正在进行——没有庄严的审判台,没有肃穆的法槌声,几把塑料凳围成一圈,法官、物业经理、业主代表坐在一起,聊的是楼顶漏水、停车收费以及其他积攒已久的“烦心事”。
这是蒸湘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力量下沉基层、源头化解物业纠纷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院打破传统“坐堂问案”模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全面推行上门式服务、沉浸式走访、精准化普法、前置化调解,构建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全新工作格局,让大量物业矛盾止于萌芽、化于诉前。
走进去:全覆盖调研为靶向施策筑牢根基
“以前打官司,得自己跑法院、交材料、等开庭,光跑一趟就够闹心的。现在法官主动上门来,坐在小区里就把问题聊开了。”蒸湘一小区业主张阿姨一边说,一边指了指身旁正在记录的法官,“你看,人家连我们单元的消防栓坏了多久都摸清了。”
张阿姨口中的“摸清”,正是蒸湘区人民法院常态化走访摸排的成果。据了解,该院将实地走访作为破解物业治理难题的“先手棋”,重点针对矛盾纠纷突出的社区、小区开展全覆盖调研。走访中,法官不仅细致了解物业公司的经营困境和管理短板,认真收集业主诉求,还主动巡查物业服务、安保值守、消防设施、电梯运维等事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
“坐在办公室里看材料,和走进小区看现场,完全是两回事。”蒸湘区人民法院一名参与走访的法官深有感触,“有一次走访,我们发现某小区地下车库积水严重,物业说是管网老化,业主说是物业不作为。到现场一看,问题出在排水设计上,这不是哪一方的错,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走这一趟,案子判了也解决不了根本。”
正是这种“脚板底下出真相”的工作方法,让法院精准掌握了辖区物业纠纷的关键症结,为靶向施策筑牢了根基。
讲明白:一堂课让双方坐到同一张桌上
走访只是第一步,如何让对立的双方真正坐下来谈,才是关键。蒸湘区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是——双向普法,靶向发力。
“我们不搞‘大锅饭’式的普法,而是分对象、分场景,让物业听物业的课,让业主听业主的课。”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物业公司,法院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法律风险,围绕规范服务流程、完善履职台账、留存证据资料等提出专业指导,“说白了,就是帮企业避坑,倒逼提质增效。”
而面对业主,法官则用最通俗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物业相关的重点条文,清晰界定权利与义务,讲明合法维权途径。“有的业主觉得不交物业费就是维权,其实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我们把道理讲透了,很多人就想通了。”一名参与普法的法官说。
某小区物业经理老刘对此感触颇深:“以前业主一有不满就拒缴物业费,我们也委屈,服务确实有不到位的地方,但有些诉求根本不是我们能解决的。法官来讲了几次课之后,业主理解了我们的难处,我们也知道哪些地方必须整改。现在双方沟通顺畅多了。”
调得了:一套机制把矛盾“拦”在诉前
普法打开了心门,调解则真正解决了问题。蒸湘区人民法院深化“走访+调解”一体化模式,把调解端口全面前移——对走访中发现的潜在矛盾和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程序,选派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介入,法官全程参与指导。
“调解不是和稀泥,是在法理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一名专职调解员说,在一次因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的纠纷中,业主认为物业不作为,物业认为业主不配合。调解员一方面督促物业及时清理公共区域,另一方面引导业主自觉维护公共空间,“双方各退一步,事就解决了。”
据了解,该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引导物业整改服务问题,引导业主规范个人行为、体谅物业难处,推动双方在平等协商中化解分歧。大量矛盾被化解在萌芽、处置在诉前,诉讼增量明显下降。
数据是最有力的注脚。自推行司法下沉工作以来,蒸湘区人民法院辖区物业纠纷诉讼案件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多个重点小区实现了“零诉讼”。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蒸湘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基层司法服务模式,把司法力量延伸至社区治理末梢,以脚步践初心,以法治护民生,全力营造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