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刘振元)根据气象预报和《衡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会商研判决定:自6月30日20时起,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要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要严格按照转移避险“四个一律”要求,抓牢“五个关键环节”,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