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副教授范梓腾、清华大学教授孟庆国在光明网刊文指出: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面对技术冲击对劳动就业的错综复杂影响,就业政策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有力有效地打好政策“组合拳”。
补偿型、培育型、规制型和财税型四类政策是应对人工智能就业影响的可能政策方案。补偿型政策通过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如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延长短时工作补贴期限或试验全民基本收入,弥补受冲击劳动者的经济损失。培育型政策着眼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培育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本储备。规制型政策以出台明确的制度办法来规范人工智能应用进程和边界,如对应用场景、功能范围和许可限额加以规制。而财税型政策则运用税费征收等手段,间接塑造企业的数字设备采购行为激励。
不同政策工具往往致力于解决某一类问题,需要政府进行跨部门协调和统筹。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为政策协同提供了坚实基础。
打好人工智能促就业的政策“组合拳”,做好组合设计是关键。需要认识到,政策组合并非一哄而上地将多种政策工具简单拼凑在一起,而是以统一的内在逻辑为支撑,将其关联耦合成一个整体。实现技术创新和就业转型“1+1>2”的整体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