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范四类医疗服务价格

湖南规范四类医疗服务价格
分时段落地执行

8月21日,湖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等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治疗、病理、血管淋巴系统、颌面外科四大类医疗服务项目开展规范整合和价格核定,进一步理顺医院收费项目,让群众就医缴费更清晰明白。

本次调整新增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3个、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8个、血管淋巴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6个、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71个;同步废止我省现行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6个、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75个、血管淋巴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6个、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97个,制定全省各价格类别最高政府指导价,并明确医保支付政策。

《通知》明确,本次制定的价格是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并承诺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收付费标准。各市州应根据本地区医疗技术水平、现行价格实际、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负担等多方面情况,合理测算制定本地区各类政府指导价;其中,一般治疗类应围绕价格基准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20%定价。

本次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分两批落地:一般治疗、血管淋巴系统两类,2026年10月8日起实施;病理、颌面外科两类,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在此之前,湖南省医保局8月12日对外公布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物理治疗三类项目改革,将于2026年10月8日正式施行。该批次新增项目311项,废止旧项目472项,修订5项原有项目,对心内、消化、理疗相关诊疗收费完成标准化梳理。      (据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