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金明达 通讯员 蔡果)8月26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交通执法大队在湘江衡阳段松木水域查处一起船舶散装砂石未密闭运输案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8月15日施行以来,我市查处的城区首例水上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当天,执法人员常态化巡航行至松木水域时,发现一艘满载砂石的货船正在江面航行,货舱内砂石完全裸露,既未加盖封舱设施,也未铺设防尘篷布。在江风与水流颠簸下,砂石极易散落江中,造成航道淤积和水体污染,同时产生扬尘,对水域及周边大气环境形成双重影响。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询问船舶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对货舱内砂石全覆盖密闭防护,消除扬尘和物料遗撒隐患,并依法立案调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船舶防污设备、垃圾污水处置、机舱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并结合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向船主和船员现场普法,提醒从业人员摒弃侥幸心理。
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法典对水上扬尘防控、船舶污染治理提出了更严更细的要求,为水上环保执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市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托无人机巡航、智慧海事监管平台等科技手段,加大航道、港区、渡口巡查频次,紧盯船舶散装物料密闭运输、扬尘防控、污水垃圾处置等关键环节,常态化推进水上“打非治违”,守护湘江水清岸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