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②)

(上接第一版②)巡察整改约谈、纪巡审联动等经验获中央巡视办推介。

按照“全周期管理”理念,市委巡察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和督查问效机制,对照反馈意见、约谈要求、表态承诺,通过发送工作提示函、交办函、电话跟踪、阶段调度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成率稳定在95%以上。深化成果运用,对共性问题分领域、分行业、分系统形成专题报告,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巡察质效


十二届市委巡察以来,我市始终在提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办质效上下功夫,从集体研判、动态管理、跟踪问效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为形成整体联动的监督格局,不断探索推进巡纪联动、巡审联动、巡检联动,实现不同监督方式的优势互补、效应叠加。

按照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思路,市委出台的《关于市县党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后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办法》,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存在7种情形的,由市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详细规定了约谈范围、约谈程序等,推进整改约谈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这项制度被中央巡视办网站、《湖南巡视巡察》推介。

同时,约谈配套措施也得以完善。我市重新修订《衡阳市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办法》,将约谈事项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评估重点,构建衔接紧密、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