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地方性法规绘就法治衡阳新画卷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
九部地方性法规绘就法治衡阳新画卷

■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谢小青

“十四五”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积极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九部极具地方特色的法规相继落地,为雁城大地绘就一幅既有力度又饱含温情的法治画卷。


小切口入手,大民生温度


九部法规瞄准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开出治理“良方”:

为城乡风貌“定标尺”:《衡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和《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直击乱搭乱建,严守耕地红线,规范建设秩序。

为文明行为“引方向”:《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以法治力量涵养社会文明。

为基层治理“探新路”:《衡阳市平安村社区建设条例》从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到村规民约,为基层治理绘制精细化“施工图”。

向“马路拉链”出重拳:《衡阳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若干规定》直面道路挖掘施工难点堵点问题,以“小切口”破解城市治理大难题。

此外,《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衡阳市慈善促进若干规定》《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立法,既回应了民生关切、涵养着市域文化与精神风尚,也为我市城乡治理和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精准发力,解码立法“衡阳经验”


衡阳立法工作的提质增效,源于理念与机制的双重创新。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立法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小快灵”立法的深入实践,让衡阳立法始终锚定问题导向、实操效果。而开门立法则让民意成为立法的源头活水——每部法规都扎根衡阳实际,响应群众期盼,相关做法获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从年度立法计划的科学论证,到法规实施后的效果评估,一套严谨完备的工作机制保障了九部法规从立项到施行的全程规范、高效、管用。

“十四五”立法画卷已然绘就,法治衡阳的新篇章正在展开。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秉持精准立法理念,以更多“小切口”化解“大问题”,用高质量立法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