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烈士墓都有了专门管护人

衡南县境内尚有部分零散烈士墓,因多方面原因未能得到定期的整修维护。衡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介入——
零散烈士墓都有了专门管护人

衡阳日报讯(通讯员  肖喜伟)11月20日,衡南县三塘镇,周炳杰烈士墓。曾把墓碑、封土淹没的杂草、灌木已彻底被清理。“10月中旬就清理完成了”,三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蒋才喜,打开手机微信对话框告诉回访的检察官:“这是管护员当时清理完后发给我的照片。”

周炳杰是衡南县三塘镇人,194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初,周炳杰领导和发动粤汉铁路6000多名员工大罢工,1949年8月7日被害,1983年5月被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今年7月底,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县内部分零散烈士墓祭扫通道荆棘丛生,甚至看不出原本模样。经调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视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多次征求零散烈士墓的家族后人意见,以便将烈士墓迁移到县烈士陵园集中管理,但部分零散烈士墓的家族后人不愿意迁移,或未能达成统一意见。

经检察官走访统计,衡南县境内尚有47座零散烈士墓。其中包括: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呼“我们办农会第一件大事,就是要斗倒地主恶霸……”的邱海岚烈士;组织万人集会声援“五卅运动”、组织“千根扁担运输队”为北伐军运粮送弹的王球烈士;组建桐梓山工农游击队,后陆续编入工农革命军随朱德元帅奔赴井冈山的资歌铗烈士;均不满21岁,分别在抗美援朝作战中牺牲的张佑满烈士、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杨汗振烈士……

因为有些烈士牺牲时尚未结婚生子,有些烈士的子女在外地定居或年长等原因,以致零散烈士墓未能得到定期的整修维护。

时代呼唤烈士,更需尊崇英烈。持续调查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于8月26日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零散烈士墓长效管护机制,使其持续保持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衡南县零散烈士墓管护工作方案》,确立了管护专项经费标准和拨付程序,就每座零散烈士墓与当地的管护人签订了《衡南县零散烈士墓管理保护责任书》,明确了管护范围、标准、频次(不少于每个季度一次),首次管护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

承办检察官现场查看整改成效后评估认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经依法履职,遂于11月24日终结案件。